氣象局公布防雷安全重點單位
為構建清晰的防雷安全監管職責,加強對油庫、氣庫、彈藥庫、化學品倉庫、煙花爆竹、石化、旅游景點、礦區等雷電風險較大單位和場所的管理,防范雷電災害事故發生,根據《國務院關于優化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的決定》(國發〔2016〕39號)的規定,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將更新后的防雷安全重點單位(附件1)予以公布,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明晰監管職責,進一步壓實防雷安全監管責任
各區氣象局要準確理解國發〔2016〕39號文關于氣象防雷監管對象和范圍的界定,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監管的原則,進一步厘清與其他行業主管部門的防雷安全監管職責。要對照《易燃易爆場所防雷安全工作制度匯編》(附件2,以下簡稱匯編)的樣式,以落實企業防雷安全主體責任為核心,管理與服務并重,幫助指導企業逐條逐項建立起規范、完整的防雷安全管理機制,并全面推廣應用“廣州市防雷安全重點單位雷電災害防御一張表”模式!秴R編》涉及的防雷安全工作制度是各區氣象局對防雷重點單位開展防雷指導服務、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貫徹落實《匯編》列入2021年目標管理考核項目。
二、要通過建章立制,全面落實重點單位防雷安全主體責任
各防雷安全重點單位要建立健全防雷安全工作制度,形成機制順暢、職責清晰、預案實用、定期檢查、風險可控的雷電風險管理機制,要明確單位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為防雷安全第一責任人,指定具備一定雷電風險管控能力的安全生產負責人為防雷安全聯系人。要依法履行防雷安全職責,主動定期申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積極做好雷電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切實有效防范雷電災害事故發生。
雷星雷電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是經省、市防雷辦審核批準,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的專業從事各類防雷工程設計、防雷檢測、施工的公司,具有較強的實力和精湛的技術力量,公司對各類建筑物、
生活小區、化學危險品倉庫,油庫和氣庫、廠房、弱電設備(電源系統、通信系統、計算機網絡、電話交換機系統、閉路電視系統、自動化控制系統及電腦主機房等)的綜合防雷有著豐富的經驗;
兼銷售各類國內、外防雷產品(串聯電源防雷器、電源防雷模塊、電源防雷箱、機架式防雷器、信號防雷器、二/三合一防雷器、避雷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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